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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事〔完结章〕

    如若说少年人的爱恋奔放而热烈,那么成年人之间则更加含蓄一些....当然,这都是骗人的话,小孩子才会信。

    时隔十年两人再次相恋,比起年少时还更加奔放了些。

    当然,奔放的只有叶炀罢了,毕竟杨临很容易害羞啊。

    羞答答的大美人用尽了全身的勇气,在两人相遇时跟上了小狼狗,从此解除误会,让叶炀迎娶大美人...

    痞帅痞帅的小狼狗,整日都想黏着大美人,奈何公司事物繁忙,偶尔才能得闲和大美人出门约会...但是由于他空闲的时间太过阴间,所以更多时候还是他跟在大美人身打转,像是等待主人恩宠的大狗狗。

    偶尔也跟大美人一起制作糕点,但是,8好意思,叶炀心不灵手也不巧,除了在床上时那双手灵巧的不行,次次都能把人把弄到点,但是对于糕点这种需要耐心和技巧的食物,他只能看着干瞪眼。

    偶尔来了顾客去招呼招呼啊,顺便炫耀炫耀自己手上的戒指。

    ——那是什么戒指呢?

    新顾客不知道,但是蛋糕店的熟客是知道的。

    他们的店主手上也戴着和青年手上同一款式的对戒。

    bilingbiling的,闪闪发光的对戒。

    你说素戒?那不符合叶炀的审美。

    他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和杨临在一起了,所以和人告白的时候,特地选了闪亮亮的对戒,也不管杨临有没有答应,直接执起他的手,将戒指一戴。

    大狗狗标记了他的主人。

    然后呢,就是一夜欢晌了。

    压着大美人左边Mua一个,右边mua一个。

    最后从脸颊吻到喉结,锁骨,红缨,腹部,再吸吮人的大腿内侧。

    一点一点。

    把人吞吃入腹。

    他极爱给大美人身上中下痕迹。

    或轻或重,一点一点,点缀在大美人白皙的肌肤之上。跃然于叶炀眼中,最后白衬衫一拢,工作服一穿,没人知道大美人身上被大狗狗种满了红印子,偶尔白皙的腕臂没能被衣袖及时遮掩住,也会露出一点殷红痕迹,又被大美人慌慌张张遮去。

    再一看大美人无名指上戒指。

    客人这才知道大美人已经有对象了。

    温柔似水的美人也不知是被谁拱了去。

    然后偶然某天,又在店里看见了个极帅气的大狼狗,那一身打扮,气质雍贵不凡,偏偏脸上带了笑颜,遮了一身凌凌气势,看见客推门而入之后又迎了上来。

    笑脸一收,矜贵的不行。

    开口说话又很礼貌,腔调让人很是舒服,只是总爱将目光锁在自己的手指上,示意客人去看。

    你看这biling biling的对戒,你不心动吗?

    这时候客人就会化身懂王,来一句恭喜恭喜,把叶炀哄得极为开心,心情舒畅,给客人的蛋糕打了九折。

    ...你说八折?

    那怎么可能?这是他媳妇的店,他媳妇也是要赚钱的。

    ——

    十一月三十号是杨老太太的忌日。

    老太太没有专门的葬身处,他被杨临装在精致的骨灰坛里,祭在了家中灵堂。

    台面上摆着老太太生前最后一张黑白照,干巴巴的老太太对着镜头笑啊,眼里倒映的是杨临。

    叶炀第一次来杨临家的时候就看见了老太太,险些没落下泪来。

    这么说吧,在叶炀心里,他爷爷排第一,杨临排第二,老太太和杨临齐平,而后才是他爸妈,还有那个便宜妹妹。

    非得说的话,叶炀小时候并没有收到来自家庭多少的关心,唯一关心他的就是他爷爷,健朗又健谈的老头子最爱的事情就是钓鱼,一得空就带着叶炀出门,拿着一大一小两副渔具,他钓鱼,叶炀就守在边上,数他爷爷的白发,摸他爷爷的皱纹,又被老爷子嫌弃太好动,最后扭着小腿子跑去大树底下数蚂蚁。老头子守着两副渔具钓鱼。

    老头子其实不会带小孩,但是对自己这个孙子是打心里疼爱,那时候叶炀的爸妈是事业上升期,忙到连看他老头子都没时间,他一个老头子牵着叶炀这个小奶娃,别人都是爸爸妈妈送小孩上幼儿园,叶炀就是被爷爷粗糙的大手牵着,好奇的打量着新世界。

    他连“为什么我不是爸妈送我上学”都没问,乖乖巧巧的和爷爷说再见,最后撒丫子冲进了小孩的天堂。

    滑滑梯。

    集老爷子宠爱于一身的叶炀,对他家老爷子尊敬有之,亲情更有之,被他爸妈带走的时候哭的惨兮兮的小娃子,拉着爷爷要一起走。

    他小时候把他爸妈当成坏人,坏人要把他带走,老爷子无动于衷。

    实际上转过身偷偷抹泪。

    老爷子不肯去城市。

    于是在往后几年里,被学业压了满身的叶炀,只有过年的时候,或者老爷子想孙子想的紧了的时候才会来看看他,平常根本没法见面。

    在极长一段时间内,叶炀的爸妈在他眼里就是坏人的角色。

    被领回“家”的叶炀被保姆照看着,几次想偷偷溜回乡下,没成功。

    而老太太,是叶炀人生中,除却老爷子以外最疼他的长辈。

    虽然叶炀总想着法子去逗老太太笑,但是老太太对于这白捡的孙子也爱惜的不行,常常摸着人的狗头喊乖孙。

    几次想亲自下厨给叶炀做饭都被叶炀拦了,百无聊赖的老太太也就只能捏着叶炀送她的各种小玩意,拆了家里不用的毛衣抽出细线,学着做那些奇奇怪怪的毛线玩偶。

    再回赠给叶炀。

    ....

    祭奠了老太太,叶炀心中心绪万千,又与杨临十指相连,两人一起给老太太鞠了个躬。

    戒指闪着细碎的光。

    ...

    两人相恋,其实没必要和叶炀他妈说。

    那个女人自从上次算计了叶炀之后就对人十分纵容,现在又有个不省心的女儿,压根管不了叶炀。

    于是叶炀也理所当然的没说。

    他说不上多讨厌他妈,但也不会去压着自己,让自己去敬那些孝道。

    他能帮他妈打理公司已经是最大的让步,至于他自己的事儿,他妈管不着。

    他妈也很识趣的没和他打探这些。

    精明的女人从来不会染指叶炀的生活。

    于是叶炀和杨临的热恋,就真的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甜甜蜜蜜凑一块,又在某一天两人得空之后,叶炀掏出了两本小红本本。

    当然,那不是结婚证。

    但是胜似结婚证。

    是他订做的结婚证的本子模型——好吧虽然这样做实在太过幼稚,但是叶炀还是忍着羞耻,把写了杨临名字,盖了叶炀专属印记的小本本递给了杨临。

    大美人一怔。

    接过本子时又红了脸。

    他才知道叶炀拉他出来干什么。

    拍结婚照。

    但是,两个人穿的都不是正装。

    就那样穿着休闲服装拍好红底的一寸照片,最后珍而重之的贴在了小本本上。

    好,结婚,稳了。

    南方没有雪。

    两人乘着冬季的寒风相拥在一起接了个湿热的吻。

    “在乎路人的目光干什么呢?你只需要在乎我就够了”

    在叶炀窥见杨临心中对于同性恋的“认知”之后,就开始给人树立新认知,把大美人碎了一地的自信心一点点的捡拾起来,最后拼凑成一个完整的圆。

    他和杨临之间,不就是一个破镜重圆没有破镜的故事么?

    拾捡起来的不过是他们爱情的边角料,是两人感情中的助燃剂。

    开着蛋糕店的大美人,最后遇见了他的矜贵的小狼狗。

    虽然中间也有误会曲折,更是空置了十年才重新见面。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大美人不在乎这些,小狼狗更不在乎这些。

    能够重新在一起已是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