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 - 耽美小说 - 移情[ABO]在线阅读 - *3*你别过来!

*3*你别过来!

    那场令我愧疚无比的意外发生在靳铖走后的第二天。

    也就是说,转天周一我照常上班,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为图安心,我一早用了抑制剂才出门;又为以防万一,我在包里多放了两支。我太久不用这东西,没有留意到它其实已经过期了。

    等我惊觉这一点,一白天的轻松无恙都成了侥幸——我在下班的地铁上被“我的感觉”突袭了。

    包里的救命稻草救不了我,家里的也不行,我得另觅他辙。

    一出站我就叫了车,准备到医院急诊要点抑制剂。我没有把我的惊慌告诉靳铖,告诉了也没用,靳铖正在千里之外落实他的最后一哆嗦,别说等他回来黄花菜都凉了,他根本也回不来。远水解不了近渴,只能让他徒然跟着提心。

    想着到医院就万事大吉,这要命的钟点偏偏到处堵车,十几分钟过去,没有司机愿意接我的单。也许因为这是条单行路?我决定换个街口。

    等红绿灯时,我感到过路的人和车都在打量我。或者他们没在打量,是我以为他们应该打量——凭我眼下的状态,怎么也不该出现在马路上。

    冷不防一声急刹,一辆拐弯的车险些撞到我。我没站稳坐到了地上,一时竟站不起来,心口狂跳,一大半是给吓得。

    车里的人出来了。我叫:“你别过来!”语调和音量都极度失礼。刹那间我有了泼妇的气质,我对自己无可奈何。我嗅出他是个α,本能地不想让他靠我太近。

    他真的站住了,在我两米开外的地方。这氛围下他能毫不迟疑地停住脚简直堪称奇迹。我看了他一眼,是个斯文人,大约三十二三岁,戴眼镜,头发略有些长。

    他问我:“你是Ω?”

    我心说废话,我都这样了,你不觉得熏得慌?我的脚一阵阵发软,想站站不起来。怎么回事,这点后劲过不去了,反倒愈发严重。

    他说:“你不回家在这儿干什么?”

    橙色路灯下他的眼镜时不时反光,我怀疑他到底看没看见我。

    我喘着粗气说:“我正要回,你冲出来了。”

    “我以为是你冲出来。”

    他的口气有点不客气,仿佛我应该给他赔偿精神损失。怎么会有如此不体贴的α,我垂着眼皮不想看他。他却说:“你家离这儿远吗,我送你?”

    我的睫毛忽地扇起来,这家伙惦记什么呢?我一个Ω,他一个α,单独关在一个近乎密闭的狭小空间里?天大的玩笑,那叫玩火。我甚至口头上都不愿领他的情,提出这种荒唐建议,我无语非常。

    “不用了。”我起身要走。

    我费了狠力站起来,步子还没趟稳,一辆自行车把我截住了。或许该说是我把它截住了——我站的位置挡了它前行的路。

    真叫祸不单行,一个不够又来一个。

    自行车上是个极年轻的α,高中生,估计刚下晚自习,还穿着校服。和我对上视线的一瞬,他表情就不对了。大概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正在发情的Ω,他探身朝我猛嗅,几乎是跟着我,虽然跟得胆怯、试探,但看上去不由自主。我心里真发毛,唯恐他自控不足朝我扑来。

    眼下我的身体又轻又沉,沉是因为我毫无力气,轻是任何一个混蛋都能轻松把我掳走,只要他想。这么个生涩鲁莽的α,正是浴火难抑的年纪,真要发起疯来,办个我可太不在话下了。

    “我送你。”反光的眼镜再次冲我说。

    稀里糊涂地,我被拽上了前一辆车,搞得像是年长的就比初出茅庐的更值得信任。我不知他是怎么做到如此淡定的自以为是,他的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波动。我更不知我怎么就乖模乖样地跟着他走了。他自作主张,眨眼就把我升级成了他的伴。

    他问了我准备去哪,然后就沉寂地开着车。我惊诧他为何丝毫不受影响,强忍吗?

    我说:“你要有反应就别逞能,我们这样开车上路对满街的人都不地道。”

    很意外,他告诉我他知觉系统受损,嗅不到Ω的信息素。

    我哑了几秒,问他:“治不好吗?”

    他反问:“为什么要治?”

    我又哑了。难怪他刚才问我是不是Ω,他是根据我的状态猜的。我忽然有点可怜他,一个嗅不到Ω的α,某种层面上算不算残疾?他丧失了我们这类人的第七感,很重要的第七感。但同时我松下心来,至少我暂时安全了。

    车上,我的信息素越来越浓,我自己都要受不了了,他一脸平常。我一脸痛苦。这时不是难受了,是痛苦,因为靳铖不在,还因为我知道我这次指望不上他。

    手机响起来。我在二十分钟前叫的车现在才到,司机问我人哪去了,我无话可说,在彼此的牢骚气里我取消了订单。我眼花手抖,气息奄奄。

    靠在冰凉的窗玻璃上,我说:“我不行了,我快死了。”

    他说:“你是跟我撒娇?”

    我惊疑地看向他,他还有心情玩笑?他并不看回来,包括他说话时也从不看我。我心想你最好别看,我这副模样不是给你看的。

    “我都不认识你。”我提醒他。

    他推推眼镜说:“好像堵车了。”

    这简直太糟了,遭上加遭。在高架桥上堵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感到度秒如年。

    让我想想,最无望之际是谁提的暂时标记?我记得是他。但后来回忆,我对这个认定有些心虚。通常情况下,一个α是不会对一个已被彻底标记过的Ω进行再标记的,这从任何角度说都不够道德。哪怕这标记是暂时的,毕竟是“占有”了别人的人。那么是我提的?我又怎会想到这么个馊主意?也许当时我的脑子早乱成一团了。

    总之,他暂时标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