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徒步旅行
23. 罗伊在树上留下了只有他和奈特看得懂的标记,形状非常像被动物的指甲划出来的痕迹。而后他开始朝藤蔓指的方向前进。他决定尽快离开怀力的搜查范围,去下一个镇子等奈特。 罗伊的计划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罗伊的出城,第二部分是奈特出逃。在决定救葡萄的那一刻,他就做好了再也回不到这个家的准备。他和奈特各藏了一部分银币在身上。他在离开的那一天一一亲吻了葡萄园的土地,父亲留下的各种打猎工具,还有妈妈编的各种竹器,向它们道了别。 此时罗伊的内心没有离乡背井的忧伤,而是充满了对外面世界的好奇。他唯一担心的就是他的弟弟。 在一开始的计划里,罗伊说,他离开的第二天,奈特就悄悄潜出城。而奈特认为这样做的话,会过快地引来追兵。最后他们妥协到五天。 事发后,奈特躲在邻居家的牛车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以逃跑的姿态离开这里。由于太过紧张,他甚至都忘了意味深长地回头看一眼这个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的地方。他一路上埋头快步走着,时不时注意背后,显得鬼鬼祟祟的。好在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还得留意罗伊留下的隐秘的记号,那是只属于他们兄弟俩的秘密。记号的种类非常的丰富,可能是一片树叶,一个爪印,也可能是两块连线的石头。自然得让人怀疑是不是动物留下的痕迹。只有奈特不会看错,他能从一百块石头里认出罗伊用来做标记用的石头。这是他们一起长大,每年出去打猎所养成的默契。 罗伊选择的路避开了主干道,奈特跟随着他的脚步,吃力地在鲜有人烟的山林里走着。 罗伊不会把我引向火烈鸟山,他一边走一边就想着,罗伊一向觉得自己是个汉子,或许是这个家里“唯一”的汉子,所以总是妄图承担一切。就算火烈鸟山上已经埋伏重重,他也会独闯那里。但我如果不去火烈鸟山看看他,也许他现在已经被贵族抓起来拷问得不成人型了。这时候除了我,还有谁能救他呢?我们俩早就是彼此的唯一了。 果然,在离开城后的第四天,奈特就注意到了一个标记,形状非常像动物的爪印,但他能分辨出那是罗伊留给他的。那个标记指的方向和火烈鸟山完全不符。 奈特停了下来。 看看,哥哥的心思多好猜。我就知道他不希望我去火烈鸟山。就算有危险,他也想自己扛。但他如果够了解我,也该知道我不会把他抛弃。 接下来,让我想想该怎么办。前方大抵是没有罗伊留下的标记了。按照他的推测,火烈鸟山附近可能已经被士兵包围。那么,如果我看到了士兵,我的方向就没错。一座山那么大,派再多的人过去,也一定会有漏洞。溜进去没问题的。 奈特于是无视了那个标记,继续向前走去。然而,走出不到五步,脚步就尴尬地停了下来。他在另一棵树上看到了罗伊的记号,要求他往离开火烈鸟山的方向走。奈特不信邪地又往前又走了几步,在前方的第三棵树上看到了相同的标记。 ……好吧,我的哥哥也很了解我。奈特挠了挠头。 罗伊在火焰山以西的牛蒡镇歇脚。他故意走得很慢,在度过了忧心忡忡的四天等待后,在一个清晨,看到他的弟弟满头灰尘地向他走来。罗伊什么也没说,站起来,上前拥抱了他的弟弟。 “我们出来了。”奈特忍不住笑起来,“我们获得新生了。” 罗伊紧紧抱着他:“别得意忘形。” “是,是,去救你的又龅牙又驼背的小公主才是正经事。”奈特说。 罗伊:“我真的担心你会自己去火烈鸟山。你在看到第几个标记的时候决定向这里走的?” 两人终于分开。一提起这个话题,奈特十分激动:“你居然留了三个标记,难以置信,你觉得我这么不听你的话吗?” “三个……”罗伊琢磨,“实际上我留了十个。” 奈特:“……” 罗伊向奈特介绍了他们的新朋友,那棵藤蔓苗。奈特郑重其事地与它打招呼。说着注意到罗伊严肃地盯着他。 罗伊:“准备好了吗?我们就要离家出走了。” 奈特笑出来:“什么叫就要,我们已经离家了,没有回头路了。走吧,哥哥。” 兄弟俩于是跟着那棵奇妙的藤蔓苗,踏上了一段未知的旅程。 他们一路向北,半个月后,遇到了一个叫做阿贝斯断崖的地方。罗伊与奈特瞪着面前几哩深的断崖发楞,北面的风呼呼地吹乱他们的头发,吹得眼睛都睁不开。叶片在狂风中乱舞,费劲地指着断崖对面的森林。 “看来龅牙小公主没把这个计算在内。”奈特调侃说。 “别再叫他龅牙小公主。”罗伊不耐烦地说。 他们选择了绕道。这增加了他们至少一个月的路程。路上,奈特还在琢磨:“他……你确定是他不是她对吗?” 罗伊:“你怎么这么感兴趣??你读书的时候也这么八卦吗??” 奈特:“就算驼背,龅牙,脚臭你都能忍,你还是喜欢。那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是个壮汉怎么办?” 罗伊嚼干面包的嘴停了下来。 “天哪!我的嫂子是个脚臭的胸毛大汉!” 他的脑袋上挨了一下。 他们在日晒雨淋中坚持行进。缠在笔记上的藤蔓有时精神,但有时又极度萎靡,茎叶发黄,摇摇晃晃站立不起来,仿佛第二天就会枯萎。罗伊手忙脚乱地试过很多方法,为它遮风挡雨,浇水,保暖,但它的精神与萎靡似乎与这一切没什么关系,好像只是感应着远方的另一个人的状况。 一路上,罗伊与奈特会在上一站买一些新奇的玩意儿,然后去下一个地方,与当地的居民交换生活必需品。经过盐湖,他们听当地的村民讲着巨人如何把一整个湖做成一锅炖肉。巨人吃掉了肉,留下的咸味汤成了今天的盐湖。他们也见到了深谷中的部落,和建在树上的小村落。他们尝到了骆驼的驼峰水,吃了无数叫不出名字的水果,也因为吃了不认识的蘑菇而上吐下泻。 半年后,他们跟着藤蔓的指引,靠一双腿横跨了整个国家,站在了奥利金最北部的城门口。 此时已是全国的夏天。但北部的护城河连冰都还没化,风沙狂野地席卷大地。罗伊和奈特学着当地人的样子,包着头巾,穿着挡风的袍子保护自己。他们都被晒黑了一层,罗伊的面上留着一层短须,看起来疲惫沧桑。藤蔓被罗伊保护在一块毯子下面,已经很多天没有能抬起身体来了。但仍然努力挪动枝叶,为他们指路。罗伊看到他们的下个目的地在城外。 你到底要我去哪里?罗伊在心中问他。只要踏出这座城门,就离开了奥利金的土地,进入了北荒地带。罗伊跟随军队打过仗,那是他从小到大唯一离开居住地的经历。而在过去的半年多里,他走过了此生最长的路,见到了一辈子最多的风景和最不一样的人。世界真的比他想象的大得多,大得无法想象。现在,他终于要踏出奥利金,去往更远的地方了。 在踏出城门前,罗伊被街边的叫卖吸引,看到街边的商贩在卖羽毛笔。 那是一种用当地人叫做铂沁的鸟的羽毛做成的笔。白色的羽毛笔泛着一层五彩的反光,像天使的羽毛一样美丽。罗伊看得发楞,激起了他的什么回忆。 “走吗?”奈特问发呆的罗伊。罗伊说等等,摸出银币,上前买了两支羽毛笔。一支递给奈特,另一支塞进包裹里。 “你又不识字。”奈特说。 “你管我。” 奈特顺利地避开了罗伊揍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