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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一言难尽地求饶。 “不行。”导演语气认真,“快点继续。” 盛南时又羞愧又无奈,最后不知道为什么笑了出来。 “哈哈……”他憋住笑,一手还紧紧捏着他奋笔疾书出来的保证书,“我,盛南时,一个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帅哥,保证,再也不会做出这等损人不利己的坏事,让我的女朋友林小姐生气。” 镜头努力拉近聚焦字迹,原来他现在说出来的内容,显然就是他在保证书上面,胡说八道糊弄了事,凑字数写出来的东西。 “……小有名气的帅哥小到什么程度呢?小到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保证,我一定会继续当一个帅哥……” “我保证行使当一个帅哥的使命,没事就出去让大家看看我这张帅脸……” 好不容易说完,尴尬的他呼出劫后余生般的一口气。 拖鞋里的脚趾头蜷起,脚趾都快在地板上抠出一套三室一厅,抠出一座精绝古城。 谁知道林知返的手段这么残忍,要他写保证书,还要他手持写好的保证书,拍视频来保证作为证据。 可他写到后面完全开始放飞自我,早知道要念出来,就不写这么多有的没的了…… “好!结束!”满意的林知返导演摁了录制结束键,也不再搭理他,迈着一双修长美腿往厨房去。 “……我死了。”盛南时故作无力地瘫到沙发上,像被玩弄到精疲力尽一样,“啊……人家好害羞啊。” 厨房里传来温润的女声揶揄,“现在知道害羞了?昨天非要当小狗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害羞?” “你好坏啊……”他捶沙发,“求你别说了。少说两句吧少说两句吧!” 长腿的主人又从厨房迈出来,把散发着温香的三明治端到他面前,“不说了。喏,乖乖吃掉。” 盛南时慢慢从沙发里直起身子,顺着一双腿往上望去。 他眯了眯眼。无从可知是她太出尘,让他不忍直视,还是单纯只是夏日朝阳太过强烈。 她穿着长袖衬衫款的墨绿珠光睡裙,显白的颜色使她更加粉妆玉砌。因为刚起而不施粉黛,晨曦微露里晶莹剔透,仿若下一刻就要羽化登仙。 他静静地看,像要把她刻到识海里。 “在看什么?”他的仙女回头,疑惑地问,“快点吃掉。” 他没再说什么,甚是乖巧拿起了那块三明治。 温热的,里头夹了蛋、火腿、生菜、番茄,外层的面包烤的恰到好处。 蛋是略微溏心的荷包煎蛋,火腿用橄榄油煎到色泽鲜艳,生菜和番茄是新鲜还带着水汽的。 他转头,定定看向她,说,“我好喜欢你。” 好喜欢你,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喜欢了好久好久。 仙女一愣,朝他笑了笑,大大方方回应道,“我也好喜欢你。” 他收到答复,低下头去,咬了一口手里的三明治,静静咀嚼,感受,再待它滑进喉管、食道、胃部。 是普通三明治的味道,一定要说多珍馐美味,其实也不然。很普通,会做饭的人为之平常的味道。 可是,似乎连他最讨厌的“吞食”这件事,都变得没有那么心烦。 但林知返知道,小狗就是小狗。 就算他再那么含情脉脉表白,他也是小狗。 兴趣低俗,行为恶劣,吃完早饭,还非要她一边用法式热吻亲他,一边给他打领带。 难度系数极高,跟杂技表演似的。 不配合他,他就往床上一躺,无赖至极,“那我不去上班了!” 林知返拿着领带轻轻抽他的膝盖,“你怎么跟我保证的?” 他笑了,笑的又阳光又灿烂,“我又没保证不这样。” “你……”她发觉上当受骗了。确实,盛南时可没保证,他不会让她一边亲他一边打领带。盛南时用博大精深的文字游戏,把她玩得团团乱转。 进了狼窝的林知返威逼利诱,“你要是乖乖的,我送你一个礼物。” “什么礼物?”他躺在床上翻了个身,侧躺着用手臂支着半个身子,很有兴致的样子。 林知返内心嘿嘿坏笑,要说什么礼物适合盛南时,那当然是…… 她从衣柜里找出来,把早就准备好的丝巾礼盒递给他,期待道,“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疯狂迷弟盛南时双手接过,虔诚地慢慢打开,还没看到就先夸张地惊叹,“哇!” 看清是什么了以后,补了一句,“好漂亮的丝巾!” 林知返:“……”敢情那天吐槽陈安煦的这条同款丝巾的人不是你? 盛南时记忆力很好,其实他记得,但他那天只是故意找茬罢了,而且这样显得他品味无与伦比的样子。他就是那个指定要“五彩斑斓的黑”的老板,酷爱鸡蛋里挑骨头。 他认真地把丝巾叠好,作为口袋巾,叠到西装外套的胸口口袋里去。 这条名为“提灯少女”的丝巾,在他黑色的西装外套里,露出灰蓝色的边际。想必是那位丰腴少女,在无边黑暗里灯火璀璨,埋在他的胸口,找到了避风归宿。 小狗怎么会言而有信,收了礼物就办事呢? 他豹一样,扑上去,把林知返摁在床上。 他压在她身上,舔了舔唇,“到我,送你礼物了。” “啊!盛南时!” “快点!边给我打领带边亲我。” “唔……啊别摸……唔嗯……” “你好香啊,宝贝……” “哈……啊嗯……啊……手别伸进去……” “从了我吧,我就玩一会儿……” 第六十一章:明珠 最后这条丝巾又被回赠给林知返,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原因无他——脖子有伤。 这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属狗的,把她摁在床上,手伸到她衣服里一顿乱摸还不够,摸完跟疯了一样啃她的脖子。 林知返并不是他的对手,推也推不开,打他自己手还疼,只能嘴里骂骂咧咧,被他压着又嘬又啃,脖子上留了两个紫红紫红的大印子,又淫靡又显眼。 当时她捂着脖子喊痛,骂他:“嘶!盛南时,你是狗啊?!” 狗都不如的人笑了笑,“对啊。” 他从西装胸口袋里掏出了那条叠好的丝巾,状似大方的递给她,“先借给你用吧,不客气。” 她瞪了他一眼,抢一般接过。 他还在那说:“你可要记得还我啊。” 然后他白嫖完就施施然走了,得意的背影是那么拽而欠抽。 如此这般,她只能戴着这条丝巾来上班了。 “提灯少女”是春末的款,现在也不算过时,品牌店里还在上架,时尚风向标的工作室里的大家自然认得。 首先发现的人是第一个拥有它的陈安煦。 陈安煦“啧”了一声,翘着兰花指,指她的丝巾,说:“你这个丝巾和我的一样!不过上次,自从我被盛总骂了说品味差,我就再没戴了。” 言辞之间还有点惋惜。 林知返:“哈哈。” 哈哈,无语! 第二个发现的人是顾瑶。 顾瑶挠头问:“你怎么大夏天戴丝巾啊?” 林知返:“哈哈。” 哈哈,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