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打贵族主意的人类
天空的巨眼紧紧的闭着。 季末骑在马上,掏出【游梦者怀表】看了一眼。 指针指在午夜十一点五十。 黑夜的街道正处在最危险的时刻。 午夜前后,是血肉巷的缝合怪贵族们的“宠物”的散步时间。 季末之所以这个时间来,是因为夜裔典当行的营业时间是午夜十二点到早上六点。 墨绿色的雾气笼罩着阴森的血肉巷。 风呜咽个没完。 补丁风格的钢铁大门半开着。 季末骑着梦魇战马,身着魇纹大氅,全身黑红,背上用油布包着战锤。 他刚要穿过大门——毕竟这次没有发条苹果陪同,是不可能有人主动来给他开门的——就听见头顶传来低沉而冷酷的声音: “通行证。” 季末抬头一看,说话的竟然是蹲坐在大门上方的石像鬼塑像。 一刹那间,他的眼底闪过一丝的错愕。 夜行神龙! 这种精密的构造体,是魔偶的一种,同时,也是最强大,以及最稀有的魔偶。 而且,夜行神龙是战斗专用的魔偶,据说一只夜行神龙就能匹敌一支人类的军队。 像玩偶妹妹那样的魔偶,在价值上跟夜行神龙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而最有趣的是,在所有的魔偶中,只有夜行神龙不被视为是一个种族,而被视为“物品”。 也就是说,抵当夜行神龙完全合法。 二手的夜行神龙的黑市价格超过三万黑魂,比顶级的传说级武器还要贵。 季末看了差点流口水,好想要呀!把这么个东西摆在店里,那得都威风啊!顿时显得店面都上了不止一个档次! 豪!真豪!不愧是缝合怪贵族! 季末从怀中掏出迷你发条通行证。 夜行神龙的眼睛发出莹黄色的光芒照在发条上,是在鉴定真伪。 片刻,夜行神龙用低沉的声音道: “通过。” 季末帅气的用烟杆顶了顶帽檐,策马进入大门。 ------------------------------------- 【发现成就:血肉苦弱】 【成就内容:在早上六点之后离开血肉巷】 【奖励:梦原液x5,夜鸦x10,无眠天秤】 季末一进入血肉巷,身上带着的手记就显示出了这个成就。 呆到早上六点之后? 这个,感觉上危险系数太高了,他决定无视。 把该办的事情办完,就马上离开这里。 梦魇战马的持续时间到了,化作一团黑雾,消失无踪。 接下来,季末步行前往夜裔典当行。 夜裔典当行是附近最大,同时也是血肉巷唯一的典当行。 位于血肉巷的最里面,紧挨着贵族区。 他迈步走在钢铁铺就的道路上,打醒十二分精神。 墨绿色的雾气在膝盖以下的位置,仿佛静止一般的浮动着。 整个街道的气氛,阴森诡异,安静的可怕,只有黑暗的角落不时传来一些可疑的声音。 像猫叫,像鹿鸣,像婴儿啼哭声,还有像几百只苍蝇聚集在一起发出的嗡嗡声。 阿金坐在季末的肩膀上,哆哆嗦嗦。 “吱吱吱!” “我知道,你害怕,我也害怕啊!” 季末说着,从包里拿出一瓶酒。 “要不要喝点,壮壮胆?” 说着,季末打开酒瓶,吨吨吨倒进嘴里。 “吱吱吱——!” 翻译:我他么头一次见到拿壮胆当借口酗酒的,你个烂酒鬼! “好香的酒气啊,桀桀桀!能不能给我也喝一口?” 有点滑稽却又阴森的声音从对面响起来。 阿金的吓得赶忙躲进季末的帽檐下面,小爪子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一个高大的身影慢吞吞的走来。 那是个身材极其臃肿的男人,身高不足一米七,却足有季末四个宽。 他的打扮就好像某地的老大爷,穿着跨栏背心和大裤衩,脚上是人字拖,皮肤褐灰色,表情呆滞,嘴角流着涎液,脑门上不知何故装了个拉链。 头顶稀稀拉拉的有那么两只手数得过来的几根杂毛。 鼓囊囊的大肚子好像套着游泳圈似的,把背心都被撑开了,走路的时候呼扇呼扇的乱颤,隐约还能看见肚脐附近有好似剖腹产似的刀口。 虽然一看就不是人类,但是这个打扮,还真是接地气。 他手上还牵着一条遛狗绳,一条穿着粉红色小马甲的吉娃娃在他臃肿的大脚丫子旁边,睁着六只噗灵噗灵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对,六只,因为这只吉娃娃有三个脑袋。 现在正是缝合怪贵族们出来遛宠物的时间。 想到这里,季末也就见怪不怪了。 他把嘴角提了提,走过去,单膝跪在地上,把手里的烧刀子,递向那只三头吉娃娃。 “当然可以,但是我的酒,可是很烈的啊。” 季末尽量让自己显得友好道。 “你这样有眼力见的人,真是少见啊!桀桀桀!” 狗嘴里发出刚才听见的那个滑稽的声音,吉娃娃用两条后腿站了起来,它的两只前爪,跟人的手一模一样。 三颗脑袋(#▼皿▼)的说道:“之前有好几个人类,都把我的宠物当成了我,桀桀桀!我把他们变成了咬胶!桀桀桀!” 季末(′???)的看着他。 吉娃娃愣了愣,抱着酒瓶,(〝▼皿▼)道: “你的表情有点吓人啊?” “哦,我睡得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季末说着又提了提嘴角。 “还不知道贵族大人怎么称呼?” “桀桀桀!明明都不确定我到底是个什么,张嘴就是贵族大人,你小子,不是吸血鬼猎人吧?他们可没有你这么会说话!” 那三颗脑袋笑起来非常的聒噪。 一颗脑袋咬开了酒瓶的塞子。 季末再次提醒道:“请小心,这酒很烈的。” 吉娃娃却当耳旁风,吨吨吨就灌进了左边那颗头的嘴巴里面。 “噗!艹!(ヾ????)这是酒啊还是炸药啊!” 他一边骂骂咧咧,却一边又喝了一口。 然后抹了抹嘴巴,随手把酒瓶丢回给季末。 季末顺势完全不介意的拿起来喝了一口。 吉娃娃一看,眼神中越发带着欣赏。 “桀桀桀,你确实跟那些人类不一样!你叫什么名字?” “季末。” 季末淡漠的答道,把酒瓶塞进包里。 “(#▼皿▼)我是哈士奇男爵,欢迎来到血肉巷!” 【哈士奇男爵】 【种族:吉娃娃属地狱犬】 【资产:一百万黑魂】 【估价:叫爷爷!】 一只吉娃娃(三头),却自称“哈士奇男爵”,这个…… 季末是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吐槽。 “待会儿要是还活着,来渊秘医馆外边小酒馆找我吧,我请客,桀桀桀!” “对了,给你个忠告,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会亲自跟宠物一起出来。” “如果遇上主人不在身边的宠物,最好是躲得越远越好,如果遇上没有带宠物出来的主人,最好能跑多远跑多远,桀桀桀!那八成是想趁机抓一只心仪的宠物的偷狗贼,桀桀桀!我打包票,你这样的小子,作为宠物一定很抢手!桀桀桀!” “这个时间,凡是被套上【荆棘项圈】的,都会自动变成宠物,你最好当心点。” 他说着,对着那个胖子汪汪两声,胖子慢吞吞抬起手,掀开下巴的褶子,露出一副造型极其骇人的项圈。 项圈内的倒刺把脖子扎的鲜血淋漓。 “那如果是贵族大人被套上了项圈会怎么样?” 季末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问道。 哈士奇男爵愣了一两秒,右边的脑袋闪过一丝邪恶。 “桀桀桀,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打贵族主意的人类,好,有趣!” 说着话,他对胖子道:“旺财,给这小子一副项圈!” 胖子流着口水,目光呆滞的拿出一副鲜血淋漓的【荆棘项圈】,季末小心的接过来。 “这个送给你了,要是抓到了什么宠物,带到酒馆来,让我看看,桀桀桀!” 哈士奇男爵一边滑稽的笑着,一边咬了咬狗绳。 “喂!宠物,还不快点遛我!” “哈……” 那个胖子目光呆滞的牵着狗绳,往巷口走去。 很快,他们消失在了浓雾之中。山青雪的诡异典当师:我的当品皆为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