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 - 都市小说 - 活着之我是福贵在线阅读 - 第八十一章 我要种地

第八十一章 我要种地

    一场暴雨像是提前把未来几天的雨水给降完了似的,接下来小半个月,全都是艳阳晴天。

    天空一碧如洗,像是被刻意洗过一般,微风吹拂,阳光不燥,漫山遍野都是苍翠一片。

    蝴蝶与蜜蜂交叉飞舞,无名河道河水咕咕流淌,每一处都透着春天的勃勃生机。

    徐福贵背着背篓,穿着草鞋,嘴里叼着草茎,享受温暖的阳光打在脸上。

    “爹!”

    熟悉的响亮清脆的声音响起,低头一看,凤霞迈着小短腿,两条羊角辫左右摇摆,张开双手冲了过来,身后,小黄狗摇着尾巴跟在她旁边。

    徐福贵大手一捞,将凤霞高高抱起,“好凤霞,有没有想爹。”

    凤霞重重点头,“我一直在等爹回来。”

    徐福贵开怀大笑,看了眼围着他小腿打转的平安。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平安从当初一个脏兮兮,瘦骨嶙峋的流浪狗,现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身黄色的毛发像是绸缎一样,随风飘扬,身子骨明显壮了一圈,黝黑双眼炯炯有神,一看便是一只很机灵的狗。

    “平安,蹲下。”

    平安抬起狗头看了他一眼,前肢搭在他的腿上,讨好的吐着舌头。

    “叫你蹲下,蹲下,懂不懂?”

    平安听话的蹲下,徐福贵满意的摸了摸它的狗头,“不错,回家给你吃骨头。”

    平安的确很机灵,他偶尔逗一逗,平安居然慢慢学会蹲下,起立这些简单的命令。

    来顺将平安抱在怀里,挠它的脖子,徐福贵则抱着凤霞,三人一狗一起朝村里走去。

    徐父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旁边还放着一根拐杖,申请惬意无比。

    “凤霞,快,到爷爷这里来。”他招手道。

    凤霞搂着徐福贵的脖子,“不要,我要让爹抱。”

    “嘿,没良心的东西,你爹这畜生有啥稀罕的?”

    凤霞鼓着脸,“爷爷,不许你说我爹。”

    “回来了?没给凤霞买吃的吧?”穿着一身粗布衣裳的家珍从屋里出来,随口问道。

    徐福贵摇头,“没有,凤霞没有叫我买。”

    家珍露出笑容,“小孩子就是不能惯着。”

    凤霞小声嘀咕道:“娘坏,爹,还是你好。”

    徐福贵笑了笑,和来顺走进屋里,先是喝了一口水,这才狼吞虎咽起来。

    饭菜很简单,红薯粥,烤土豆,还有盐白菜。

    徐福贵喝了两碗红薯粥,吃了三个烤土豆,摸了摸肚子,便吃不下了。

    他将碗筷一推,对着家珍的背影说道:“家珍,你是不是忘了啥日子。”

    家珍手中针线活不停,抬起头,一双好看的杏仁大眼盯着他,“啥日子。”

    “有庆一百天了。”

    旁边的徐母计算了一下日子,拍了一下手,“哎呀,家珍,你瞧我们这记性,亏的是福贵记住了,不然有庆百天都给忘了。”

    家珍嘴角扬起笑容,看着徐母怀里的有庆,“时间过的可真快,当初的小不点,现在变成大不点了。”

    徐福贵趁机说道:“今晚咱庆祝一下,切半块腊肉,下点儿粉条,再蒸一锅大米饭。”

    家珍好笑的看着他,“我看是你自己馋了吧,有庆又吃不了这些。”

    徐福贵舔了下嘴唇,“肚子里没油水,每天光吃这土豆红薯,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家珍低下头继续忙活手里的针线活,“你想吃就吃呗,我说了又不算。”

    徐母碰一下她的手臂,认真道:“你说了咋不算?家珍,家里的事儿都得你做主。”

    “娘,你又在说笑。”

    徐福贵拍了一下桌子,“好,我做个主,今晚吃腊肉炖粉条,我来弄。”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来顺使劲咽了一下口水,“好,吃腊肉好,好久都没吃肉了。”

    “吃肉咯,吃肉咯。”凤霞高兴的围着桌子跑。

    金色眼光透过窗户缝隙,在屋里留下一道光束,徐福贵抱了一会儿有庆,便拿出镰刀,锄头,准备去地里。

    “福贵,你要下地里去?”

    “嗯。”

    “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徐福贵奇怪的看着家珍,“你和我去干啥?”

    “我不知道种地是咋回事,你教教我。”家珍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

    “好端端的学种地干啥,家里的卤味谁来煮?”

    家珍学东西很快,跟着他煮了两次卤味,便学会了,这几天的卤味都是她煮的,徐福贵和来顺下午可以安心种地。

    “长根和爹在家里呢,他们能煮。”

    家珍说完,自顾自走进屋里,换了一身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头上戴着一张粗布头巾。

    “爹,娘,我也要和你们去。”凤霞见状,立马嚷嚷说道。

    “走吧,和爹做个伴。”

    徐福贵将凤霞放进竹编背篓里,将她背起来,朝地里走去。

    “福贵,种地去呀?”

    “家珍,瞧你这细皮嫩肉的,福贵舍得让你去地里?”

    “凤霞,我家二妞一直找你嘞,你咋不去找我家二妞玩儿?她说要分鸡蛋给你吃。”

    路上遇到村里人,纷纷热情的和他们搭话,徐福贵一一回应。

    来到地里,徐福贵将背篓放下来,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拎起锄头,开始锄地。

    家珍看了一会儿,说道:“挺简单的嘛,我还以为有多难。”

    “不难,就是费力气。”来顺在旁边说道。

    “我来试试。”

    徐福贵把锄头递给家珍,家珍挖了没两锄,便苦着脸说道:“这锄头咋这么重。”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锄头拿回来,“你还是带着凤霞在旁边歇着去。”

    家珍将凤霞抱到田埂上,示意让她自己玩,她则拿起镰刀,到附近去割猪蕨草,拿回家喂羊。

    徐福贵专心锄地,不时抬头看一眼远处的凤霞的家珍,感觉浑身的力气怎么都用不完。

    “爹,你看!”

    凤霞跑过来,手里拿着两根狗尾巴草和一朵黄色的野花。

    徐福贵接过去,在她裤腿上取下一颗破子草,破子草像是放大版的虱子,很容易粘在衣服上。

    徐福贵将黄色的小野花和狗尾巴草放在凤霞胸前,将破草子当别针用,野花和狗尾巴草牢牢粘在衣服上,远处看去,像是衣服上的花纹一样......我叫一更的活着之我是福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