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乱世山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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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牛来到枯叶镇,完全是出于偶然,因为他在两个月之前,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的出现,让他不得不改变原有的计划。 巴牛那次偷偷去看柳一一,因为是久别重逢,失于检点,被柳传志逮个正着,挨了一顿训斥,被赶了出来。想着自己的媳妇,自己不能碰,见个面儿还要有诸多限制,心里十分不爽,于是催逼着父亲黎煜明,和柳家商量婚期。那柳传志也是怕他们年轻人血气方刚,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也就答应了。 他虽然同意了,却还有一个小小的阻碍。两个人结婚,彩礼之类的就不必说了,在当地,还有一个极其古怪的习俗,那就是请证婚人。 别的地方的证婚人,要么是家族里德高望重的人,要么是亲朋中有份量的人,或者就是一个村子的村长,某个有社会地位的人等等,都可以,但秋山半岛的证婚人,却不是人,而是神的代言人,一种叫做白泽的动物。据说这种动物能够说人类的语言,通万物之情,知鬼神之事,所以秋山半岛的人们把它奉为能与神沟通的使者,在它鉴证之下的婚姻,才会得到神的祝福。俗话说入乡随俗,到了人家的地方,就得守人家的规矩,好在离此不远的乱世山的群岛中,就有这种动物,做了一番准备之后,他就和柳传志一起出发了。 他的这个岳父,年轻时也是一位捕猎好手,现在虽然以务农为主,老本行却没有忘,所以在他们到达目的地的当天,就发现了白泽的痕迹。 “这种动物是极有灵气的,只能善取,不可强拿”。和急于求成的巴牛不同,柳传志看起来异冷静,他先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支好帐篷,然后吩咐巴牛去去打柴,自己则是到森林里找一些野生蔬果,顺便看看有没有其它线索。 乱世山这个名字,听起来十分奇怪,它的由来,也颇具神秘色彩。据说这座山原本是大荒山的一部分,不知什么原因流落到这里。它盛世则荣,乱世则枯,但为什么没有叫盛世山,谁也说不清楚。 这座山居于小岛的最北方,整个儿山脉群连起来,占了小岛一半儿的面积。山的海拔极高,主峰更是高过云层,由于它位于两大洋流的交汇处,导致了它奇特的气候变化,――山北极寒,山南极热,所以这里常年都是两种景象,一边盛夏炎炎,一边冰天雪地,主峰就更加奇特了,一座山峰,同时分四个季节:峰顶是冬季,向下依次是秋、春、夏。 这种特殊的气候构成,导致了小岛上的物种多样性,各种珍惜动植物,在其它地方已经灭绝了的,在这里基本上都找得到。最先发现这座岛的是海盗,据说他们因为迷恋这里优美的景色,而选择在这里定居。但后来的探访者却并没有发现有人类居住的痕迹,并且他们在向世界公布他们探险的成果的时候,警告了后来者:那是个天然的动植物天堂,但却不适宜人类长期居住。在它的土壤里,有大量的致毒物质,空气中也弥漫着致幻剂的味道,这里的食物,只有当地人可以实用,因为他们的身体里已经对这种慢性病毒产生了抗体。不要试图去破坏或者改变这种状况,它是不可改变的。每一个物种都具有上帝的意志,它们守护着那里,就像上帝在守护一样儿。 这是那篇长达十几页的报告中的一个小段儿,后来的探险者们,也验证了这些言论。后来国际公约把它列入保护名单,声名在没有国际组织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大规模的探险、科考、旅游、项目开发以及永久居住等等。但越是被重点保护的,越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各地的偷猎者、商人、贵族、冒险家们,从世界各地络绎不绝的赶来,想要对它一探究竟。 让人没想到的是,他们轰轰烈烈的来了,却静悄悄的消失了。据说,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离开这里,甚至很多人在登岛之前就被诡异的涡流吞没了。不过,当地人却可以随便来去,这其中的原因,他们自己也不清楚。 巴牛自然也听过那些稀奇古怪的传说,所以在来此之前,特地请教了柳传志,柳传志给了他一个金鸡木做成的杯子,和一个济川竹做的碗,让他用金鸡木杯子喝水,用济川竹碗吃饭,就没有危险了,他自己也是如此。不过,他也严重警告了巴牛,让他不要破坏岛上的任何东西,不许狩猎,不许杀生,就连树木和草本植物,也尽量不要破坏。 “自然生长的果子和蔬菜都可以吃,但在吃之前,一定要在山泉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他告诉巴牛:“尽量避免被植物划伤,划伤之后,不要做任何药物处理,只要用山泉水洗净就可以了”。 听了这些警告之后,巴牛在行动的时候格外小心。涉及生命的事情,他可不想冒险,因此上,他们一直平安无事。不过,让他十分焦急的是:他们是来捉白泽的,但柳传志每天除了去树林中转转,然后找些野果、蔬菜之类的食物之外,并不急于设陷阱、下索套,并且也不让他去做。 “他是不是不想把女儿嫁给我”?晚上休息的时候,他借着火光,看着他的侧脸想到:“找一个不存在的生物做证婚人,这本来就十分离谱了,还是在这个人迹罕至,危险重重的地方。看起来这只是他们当地人的一种推脱手段”,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一个冷战:“我可得盯紧他,万一哪天他趁我不注意跑了,留我一个人在岛上,能不能活着回去就是问题了”。 别看他体型健硕,功夫高强,但胆子却不是特别大。他怕的东西,不比女人多,但也不比女人少。他怕蛇,说蛇除了有剧毒,还吃人的灵魂,这种说法,不知道是谁跟他说的。他还怕老鼠,怕的理由就更奇葩了。他说老鼠有洞就钻,人身上的洞虽然不多,但你一个被它钻进去,也就活不了了。另外他还怕鬼,虽然无数的事实证明,活人是不可能见到鬼的,但他还是怕,而怕的理由,和别人又大不相同。别人怕鬼,是因为鬼的形态可怕,而且有可能会危害到人的安全。但他怕鬼,却是因为鬼是看不见的。按道理来说,看不见应该就不可怕了,但他觉得,越是看不见才越是可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这种怕,完全是自己吓自己。不过,这都不是他最怕的,他最怕的,就是怕死。任何有危险的事情,他都会离得远远的,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不会以身犯险。当然,这也不是他懦弱,所谓大勇若怯,就是如此,一个无所畏惧的人,绝不是出于勇敢,而是出于无知与不自爱。 柳传志当然不知道他的想法,也没有注意到他对他的监视。仍然自顾自的去丛林里散步,捡蘑菇、捡菜、收水果,让巴牛去打柴,打水、钓鱼,如此过了五六日,这一天巴牛终于忍不住了,趁着吃饭的功夫,他试探性的问道:“爹呀,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去”? 他不问他什么时候去抓白泽,而是问他什么时候回家,这个小弯儿拐的还是十分聪明的。柳传志当然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却故意吊他的胃口,一边往嘴里塞鱼肉,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还早,还早”。 “爹呀,现在家里人可是眼巴巴的望着咱们呢,这要是等个十天八天的还好,要是等个三年五年的,他们恐怕把坟都给咱们埋好了,到那时候,咱们可就成了活着的鬼了,岂不耽误了大事”? “那你不用担心”,他还是一边咀嚼,一边回答:“一一改嫁的时候,一定会有人来这里的,到时候咱们让他们捎个信儿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