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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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露出了轻蔑神色。 这个律师昨天给他的答辩说辞,全篇都是让他认罪认罚,表示愿意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这明摆着让他去坐牢。 要真听了他的…… 那自己十年的刑期,肯定是逃不过了。 …… 与此同时。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坐在院子里,抬头看着投影屏幕。 满脸震惊。 “非法拘禁这个罪判的这么重吗?我听说他就堵了陈启一家一天啊,就要求判十年?” “七十八个人,人人有刑期,只有陈导光是一骑绝尘,被公诉人重点照顾。” “这个陈导光的答辩有点东西,他的辩护律师不会也想做……无罪辩护吧?” “这个律师好像是法律援助律师,我之前旁听刑事案件,看到过他很多次。” “……” 带着惊叹。 众人此起彼伏的讨论了起来。 公诉人提出的十年刑期,差点再次闪掉了他们的老腰。 要知道。 十年刑期,一般是那些顶级重罪的起步刑期,比如说抢银行,故意杀人,非法持枪等等。 即便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一般也是三到七年。 而陈导光堵个门…… 用一天的努力,成功为他换来了十年的衣食无忧。 这个量刑建议,实在是吓人。 说实话。 他们甚至都有点怀疑是公诉人在公报私仇了。 此外。 陈导光的答辩,也是十分精彩。 坚决不承认非法拘禁罪。 看样子…… 这个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深藏不漏,有种浓烈的操作欲望。 “公诉人要求判处十年,应该是合理范畴。” 院子里。 秦牧看着庭审画面,略微思索道:“他犯的是非法拘禁罪,以及寻衅滋事罪,按照刑法原则,属于从一重罪判处。” 当一个行为,触发了两个罪名的时候…… 择其重罪论处。 按照情节,陈导光所犯的这两个罪,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区间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 最终将按照寻衅滋事罪判定,陈导光的量刑照理来说不会超过五年。 但…… 在寻衅滋事罪里,特别规定了四项禁止的行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并且规定:重复、多次聚众进行上述行为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或许是检察院发现了陈导光以往的“事迹”。 才会对陈导光予以特别“照顾”,将量刑建议直接提升到了十年! 毕竟…… 昨天陈导光怼天怼地怼空气,连公诉人都没放过。 这也是他见过第一个敢于怒怼公诉人的被告。 至于陈导光的“无罪辩护”方向的答辩,他严重怀疑是陈导光自己自由发挥。 和这个辩护律师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种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换谁都不可能把官司打成无罪! “原来是这样,敢情是他得罪了公诉人?” “昨天他还作为受害者,坐在公诉人旁边来着,估计做梦也没想到有这一天。” “我现在总算知道了,得罪法官其实不怎么可怕,得罪公诉人才是最可怕的,量刑建议直接加了一档!” “会不会是公诉人连夜筛查,又发现了陈导光新的犯罪记录……” “……” 张清源等人咽了咽口水。 更加激动起来。 法官和合议庭成员,代表着法院,拥有审判权。 公诉人代表着检察院,拥有控诉权。 大部分刑事案件的被告…… 都是被他们控诉的。 量刑建议,也是他们先提出的。 而陈导光昨日的行为,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秦啊,还好有你,不然我都看不懂这些量刑的要求……” 一旁坐在小板凳上的万中元也听的津津有味,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从秦牧的解说里,他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最直接的一点…… 就是不要得罪秦牧这种懂法的人。 一个堵门的事件…… 经过种种机缘巧合,直接上升到了十年有期徒刑! 他以后坚决不敢去堵别人的门了。 这种事情…… 在他心目中,已经上升到了和杀人放火相同的层次。 …… 同一时间。 晋城法院。 陈导光的陈述完毕。 表示坚决不肯接受十年的量刑。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继续看向了其余被告人。 沉声问道:“你们对于公诉人的控告,有什么要答辩的?” 这个环节…… 是彰显被告人人权,给予被告人诉说自己观点的机会。 防止出现冤假错案的时候,被告人无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