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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04节

    希克利只看了几眼就匆忙挪开视线。尽管如此,他还是相当确信自己一生都不可能忘记这个场景。

    斯特兰奇皮笑肉不笑地回答:“去拜访了两个混球,大概是打扰了他们的好事,被他们捅了。”

    这就是法师的交际圈吗?

    希克利更受震撼。

    “……也许你应该先去治疗一下?”他恐惧地说。

    “死不了。也治不好,这东西不是物理层面的伤害,只是看起来有点像。我得去翻翻书,看怎么把这东西弄出来。至少藏起来。”斯特兰奇面无表情,“别笑了,王,我能看到你在偷笑。”

    有人清了清嗓子,可能是那个“王”。

    “总之,”斯特兰奇继续说道,视周围人异样的眼神于无物,“既然你休息得很好,事情就该从今天开始安排起来了。你还是新手,先去图书馆读书,接下来的课程就由……”

    “什么新手?什么接下来的课程?”希克利迷惑不解地打断了他,“我不是——”

    他突然停住。

    原来斯特兰奇把他当成来这里求学魔法的人了。

    “我不是来学习的。”希克利说,“我是——”

    他又停住了。

    “你不知道你为什么过来。”斯特兰奇倒是没对他的话感到意外,而是重复了一遍希克利算不上理由的理由。

    他示意希克利跟上,随即向前迈步,胸口的长矛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惹来更多的注视。

    就连努力转移自己注意力的希克利都情不自禁地朝斯特兰奇的胸口多看了几眼,注意到被长矛穿透的位置似乎蒙着一层蛛网般的金线,显然和广场中那些弟子练习的魔法同出一源。

    而这柄长矛所使用的魔法——那让希克利心潮澎湃,又让他毛骨悚然。

    这绝对是另一种东西。

    第125章 第四种羞耻(25)

    如果你能够换个角度去看,圣所是个充满幽寂与磅礴之美的地方。

    关键词是“换个角度”。

    现在,斯特兰奇走在圣所熟悉的走廊中,身后跟着一位满头雾水的客人:雅各·希克利,这是他所报出的名字,并非他的真名,然而以希克利来称呼他也未尝不可。

    这位困惑不解的客人就仿佛是不久前的他自己,从未设想过魔法,将之视为奇幻故事的构成部分,全身心地投入在科学的怀抱中——即使那时的他其实也并不知道科学到底是什么。医生又不需要懂太高深的东西,不了解量子力学不妨碍做手术。

    而今的他也没有真正理解魔法。不,远远没有理解,甚至比过去的他和科学之间的距离还要遥远。

    一年多以前,他有幸在古一法师的“帮助”下,得到了看待世间万物的全新视角。

    斯特兰奇仍旧能记起圣所的真实面貌:它就像一棵苍郁的古树,纠缠的根茎犹如水晶制成的丝线编织在一起,那些极细的丝线上流淌着电弧般的粼粼波光,又如同一簇簇周而复始的爆炸,不断朝外迸射出冷寂的火星。

    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像是存活于深海之中的水母,无数一模一样只是大小不一的结构彼此相连。就像一只手掌上长出无数根手掌模样的手指,每一根掌指上又长出无数根手掌模样的手指……如此聚生下去,无穷无尽,最远处的手指延伸到了宇宙的尽头。

    空间可以被简单地翻起和折叠,就像手指可以随意地弯曲。那当然必须遵循某种规律,斯特兰奇说不清楚规律到底是什么,魔法,它是一种趋近于本能的东西。

    婴儿一出生就知道聚拢嘴唇啜吮,人一出生就知道该怎么使用魔法。这个比方唯一不合适的地方在于,婴儿吃不到奶就会死,人不使用魔法却有其他东西可以代替。

    “斯特兰奇先生?”希克利虚弱的声音打断了斯特兰奇的思索,“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呃,图书馆?你的伤……还是尽快处理吧。”

    斯特兰奇伸手抹了一把,举到眼前看了一眼。啊,是的,他被穿刺而过的心口正在流血。

    可怜的希克利脸色煞白,又隐隐发青。他看着就快吐出来了。

    “不要相信你的眼睛。”斯特兰奇淡淡地说,“真实的伤害和看起来的不一样。动动你的脑子,如果事情真的像你看到的这么严重,我早就死了,更不用说带着这东西走来走去。”

    “但它看起来……”

    他抓住了重点。你总得“看到”另一种视角,才能真正相信另一个世界真实存在,不是吗。

    斯特兰奇停下脚步,告诉他:“图书馆到了。”

    狂风呼啸,撕扯出尖锐的呜呜长鸣。风雪犹如心怀怜悯的暴君,朝着他们抛来巨斧只是轻轻擦过皮肤,凌厉的尾风令希克利的面孔一烫,假如他脸上还残留着胡茬,他敢肯定那些毛发已齐根断裂。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希克利喃喃地说。

    他面前赫然是一道悬崖。

    斑斑雪迹遮不住深色的山石表面,沟壑中浮起瀑布般的滚云。

    浓稠的云雾甚至比冰层的颜色更加稠密,风雪在云层中融化了,仿若一滩巨大的、与清水混合不均匀的白色颜料。

    这真的是人世间能够拥有的景象吗?希克利几乎以为他和斯特兰奇都化作了滞留人间的游魂,又或者斯特兰奇确实是游魂,如传说中的大雪山上的精怪一样,前来引诱他迈入死之国度。

    希克利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他打疫苗都不敢看针头扎进皮肤。他也不觉得自己很坚强,当他在青少年时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人生是彻头彻尾的谎言,被养大和训练的目的是成为战场上的炮灰时,他的反应是假装没有这回事,然后在深夜痛哭流涕。

    然而,他这时候竟然还能笑出来,并且跟斯特兰奇说:“圣所的图书馆是死后才能去的地方吗?我以为天堂才是图书馆的模样,而我肯定会下地狱。”

    斯特兰奇看傻子似的看着他:“你觉得这很好笑?”

    “我不知道。你觉得这好笑吗?”希克利诚实地说,“我想你应该没有开玩笑,至少你自己不觉得你在开玩笑。”

    “你已经见过魔法了。”

    “那不代表我乐意学习。博士,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博士、医生,一辈子都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对吧?在学习魔法之前,你就……”希克利胡乱地比划了一通,“总之,你本来就不是普通人。像你这种类型,不管位于什么处境都会是成功人士,如果你出生在巴西我敢打赌你将是下一个贝克汉姆——”

    “贝克汉姆是英国佬。他踢得不怎么样。我猜你想说的应该是罗纳尔多?”

    “别在细枝末节上较真,意思我还是表达得很清楚的。你懂我在说什么。”希克利说,“我,就不一样了,博士。我想我还是不赖,但我——”

    他点了点斯特兰奇,又点了点自己的胸口,最后点了点头以示强调:“——我就只是我而已。”

    他说话时斯特兰奇一语不发,只是平静地看着他。那镇定的目光令希克利感到微妙的不适,因为斯特兰奇的表现就像他在说什么荒唐可笑的东西,而他说的实际上是绝对的事实。一加一等于二,宇宙的铁律。

    “魔法挺好的,很梦幻,很奇妙,很伟大。我很感兴趣,不过谢谢,我没有学习的打算。”希克利开始缓慢地倒退,同时警惕地盯着斯特兰奇,以防对方突然抬手画圈,搞些他不能应付的魔法。

    可是,当他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斯特兰奇身上,被他忽视的东西就不可避免地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神:斯特兰奇胸口的长矛。

    多奇怪的东西。

    为什么它穿胸而过?为什么斯特兰奇没有死?魔法真的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又或者,最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是长矛?

    法师们不习惯热武器是可以理解的,但世界上有那么多种冷兵器,最常用的是匕首,不常用但帅气的有长剑,同理还有武士刀、□□,甚至双节棍也享有盛名。为什么是长矛?为什么偏偏就是长矛?

    长矛捅穿了斯特兰奇的身体。彻彻底底的捅开了他的身体,在他的心脏开了一个洞,而且还被牢牢卡在肋骨和肌肉中。

    那几乎有点……色情?

    希克利的思绪顿住了。它在最高潮之前戛然而止,仿佛命运鸿篇中的休止符。

    一年前。一年前,他曾经接触过一个任务目标。真正一年中,他接触的每个任务,都环绕着那个目标。他恍然感到自己正走在迷宫之中,而迷宫的尽头将是……他就此打住,不愿再往后想。

    希克利望向悬崖,又望向斯特兰奇。

    博士法师朝他挑眉,仿佛看透了他的所有想法。长矛的矛头下滴落一串小小的血珠,极低的气温令它们在坠落前便凝结成了冰晶。看起来像水滴状的红宝石。

    希克利望着斯特兰奇,又望向悬崖。

    他叹了口气。

    “我该怎么做?”他无精打采地问。

    “很好,你终于意识到了。”斯特兰奇说,“我还以为你准备继续假装看不见、听不见。那其实也算是一种办法,虽然是我最不推荐的办法。”

    “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只是个渺小的我而已。除了在不可预测的未知面前假装傻瓜,我还能做什么?至少假装傻瓜的时候我真的有点快乐,你呢,博士?不能装傻是种什么感觉?”希克利苦笑,“那肯定很不好受。”

    他没有感到天旋地转什么的。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傻瓜,此刻他只是感到有一点疲倦,并且难得生起一点好奇心,想知道斯特兰奇在车祸醒来后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噢,那绝对很不好受。

    人类的本质就是死亡。

    从诞生起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最长也不过百年的人生,每一步都是不断地朝着那个最终的结局逼近。人们是怎么面对这份痛苦的?毫无疑问,最上乘的选择是根本不要意识到死亡这件事。

    假装它不存在。只要假装得足够久,有时候它就真的不存在了。那才是美好童年的本质,愚蠢的孩子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理解死亡,哪怕是心爱的宠物离世也不过是悲伤几天,最长几周,然后一切情绪都会随着时间流逝。

    可假装死亡并不存在从不是长久之道。死亡就在那里,或者早一点,或者晚一点,人们总是会理解的,这种理解就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随之而来的情绪复杂难言,太复杂了,人类用了漫长的历史讲述这件事:死亡,和逃避死亡。

    当然,逃避死亡目前被认为是不可做到的事情。至少不可能永久地做到,如果就连无穷尽的宇宙也会死亡,那么可以这样说,死亡才是唯一的真实。一切渴望脱离死亡的尝试都终将失败。

    人类是一种足够灵巧机变的动物,一旦死亡的事实被最终确定,他们自然而然地调整了方向,转而研究如何逃避——逃避在理解必将来临的死亡后接踵而至的负面情绪。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逃跑。只能逃跑。

    逃往宗教,逃往艺术,逃往群体,逃往任何可以逃跑的地方。主流的思想逐渐开始宣传尽可能有意义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以此来对抗最终来临的那一瞬间……噢,他们错了,大错特错。

    死亡不是一瞬间的事。死亡是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的。一个人生下来,学习知识,体验新东西,他的身体长成,智慧爬升,他与周围的人建立联系,他发展事业,寻找人生的价值:而人生的价值是,一切会先是光明美好充满希望,然后过山车似的急速下滑。

    此前所领悟到的美好最终都会在他对死亡的领悟上添砖加瓦。

    衰老,那是死亡的鸣奏曲演奏到最激昂的段落,此前建立的所有秩序都在这一章崩塌。先是精力不济,再是肌肉酸痛;而后头脑发昏,骨头咯吱作响。就像被吹胀的气球干瘪皱缩,这就是衰老。

    衰老尚且在人类理解的范畴之内,那不可名状的恐怖,死亡,究竟是什么模样?

    “跳。”斯特兰奇简洁地说。

    希克利助跑,起跳。

    你在诞生这件事上没有发言权,你在死亡这件事上同样没有发言权。

    假如诞生就是为了死亡,那诞生怎么能算得上一件好事呢?假如死亡不可避免,逃跑的意义何在?品味痛苦,这就是逃跑的用处。那又为什么要逃跑?

    然而,希克利还是想要继续逃跑。

    这一卷的卷名是“凡人”,mortal。其实每一卷都有卷名的但我很有先见之明地没有标注以防后续修改大纲,果然就修了(

    第126章 第四种羞耻(26)

    在斯特兰奇焦头烂额地翻阅古籍,寻找隐藏心口的长矛的方法,希克利痛不欲生地读书,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的时候,康斯坦丁迎来了相当难得的悠闲生活。

    这个悠闲上可能需要打引号,因为哪怕亚度尼斯同意他搬走,却也对他自己选中的住处全盘否定,并且给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那些要求既全面又复杂,康斯坦丁耐着性子听了一分钟后,毅然决然地告诉亚度尼斯:

    “不然你把我杀了吧。”

    “……好?”亚度尼斯不太确定地回答。

    “我不是说要你真的把我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