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第23节
书迷正在阅读:庭有武陵色、神奇宝贝之智辉、古代吃瓜看戏的日子、我在霸总文学里当家庭医生、今天从水里捞到人了吗、兔子精的种田养崽日常、成为小说中的病弱反派、点到为止、青山在(1V1,骨科)、分手后前任变成小奶狗(gb)
我他妈…… “他咋了?”我急慌慌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宽宽松松的一件黑毛衣,啥毛病也没有。 “因为没谈过恋爱吧,”程厦耸耸肩,对我说:“走,我们去吃饭。” 晚饭是在一家自助餐厅。 不算什么顶级的地方,但装修很漂亮,是那种简约的日式,有很鲜活的海鲜,以及做工精美的西式点心。 于工也在,带着夫人,很多人去那他们那一桌寒暄,异常的拥挤和热闹。 按理说我也应该去打个招呼的。甚至,我应该去积极的结识每一个人才对,说不定谁就成了我以后的资源。 但是程厦在边上。 他很安静的坐在位置上,谁来同他打招呼,他就礼貌的起身寒暄一下,没人来就继续吃东西,一边同我商量接下来的行程,一公里外能看海,风景很美,可以去走走,回来酒店里有温泉,可以泡一下…… 所以!你团建就是来吃饭来了吗! 你不跟领导敬酒吗!你不发展一下人脉吗! 但他不动,我也不好意思动,我甚至没有敢多拿很多好吃的!自助餐啊!我连十分之一的本都没吃回来! 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程厦慢条斯理的切着一只芝士焗虾,分了一半递给我。 前面严磊已经拿了麦克风,跟于工合唱《光辉岁月》了。 这时候,几个男生走过来敬酒,其中一人道:“师兄好,嫂子好。” 程厦站起来,给我介绍:“这是我在s大的师弟,也在我们院。” “嗐,我们跟师兄比不了。”他们寒暄了一阵,说:“师兄今年升主创,团队里如果缺人的话,考虑一下我们,我们挺想跟着师兄干的。” 程厦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喝了他们敬的酒,道:“其实大环境不好,大家都一样。” 有个很活泼的人对我道:“嫂子,程师兄可是当年s大的校草,狠狠火过一阵的,你怎么给他拿下的?” 这叫我怎么说?持之以恒的追吗? 程厦的师弟立刻接茬:“不懂了吧,人家可是校园情侣,嫂子和师兄主持校庆的时候我刚入学,那叫一个郎才女貌。” 我和程厦都愣了一下,我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程厦读研时的那个女朋友。 她可爱、优秀,大概是真的主持过校庆。 只是我没想到是,为什么会把我错认成她,是觉得我们长得很像吗? 我刚要开口,就在这时候,前面响起了一阵巨大的噪音,随即是一阵嘈杂的声音。 我回头看去,于工捂着心口倒在地上,周围的人都慌了。 程厦以极快的速度跑上前去,为于工做了急救,然后打了120. 接下来的一切就像快放的荒诞剧。 救护车来了,将于工拉走了,救护车位置不多,程厦开车拉着几个人跟在后面同去。 临走前,只来得及跟我说一句:“你先回酒店。” 我也只来得及嗯了一声。 可是…… 他的外套还在我这里,而手机在外套里。 我本来想打个车给他送过去的。 但是怕他没有手机,我们互相找不到,只能回到酒店等消息。 我找人问了一下于工有什么老毛病,查了一下要不要紧,很奇怪,于诗萱今天没来。 可是也查不到什么,等了一会之后,只能在宾馆里看看电影,觉得没意思,又用他的笔记本电脑上了节网课。 可是我的眼睛,始终放在程厦那件衣服上。 我也不能算是自控能力差的人。 但是,但是,有些如同鬼火一样念头从心头冒出来,就再也无法消失。 看看吧,看看他的手机,这些年他不爱你,是不是爱过别人。 又或者,看一看,你所认为高岭之花是不是真的圣洁无暇。 后来,我去反思自己,为什么那天晚上,着了魔一样的想要看他的手机。 无非是,所有人都说他不爱我,他只是屈从于温暖。 可有时候,我又明明白白的感觉到了爱,他为我做的点滴,他吻我时的热烈。 我想要一些证明,证明他爱我。 甚至那个师弟无心中的一句话,说我长得像他学生时代的那个女友。 也让我升起阴暗可笑的念头:是不是他不能跟我在一起,所以找了像我的女孩。 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性,他是一直爱着我的,会不会? 所以,我坐在马桶上,锁紧了卫生间的门。 然后颤抖着打开那部手机。 程厦的所有密码我知道。 他真的是,一个几乎完美的白月光。 他在朋友圈发我的照片,没有屏蔽任何人,不厌其烦的回复每一个询问的人:这是我女朋友。 微信里,没有任何跟女孩的暧昧聊天记录,甚至连任何语焉不详都没有,对方稍微有打趣娇嗔的意思,他很干脆的结束话题,包括于诗萱。 他给她发过很长一段话: “诗萱,首先感谢你的关心,但是我们就是同事关系而已,你来照顾我,真的会让我觉得非常尴尬和不适。以后请不要过来了。” 于诗萱发了一串省略号。 然后说:“……你真的好自恋哦,我就是替我爸来看你一下而已。“ 程厦没有再回复。 他手机里甚至没有a片……连我手里都存了几部。 我故作漫不经心的刷这些有的没的,也不知道装给谁看,可能潜意识里,我还是希望他能突然回来,中止掉我这样难以自控、恶劣又可耻的行为。 可是他没有。 我最终打开了那个女孩的微信。 他们大概分手很久了,聊天记录是空白的。 但是,我能看见那个女孩的朋友圈。 那时候朋友圈还不能三天可见,她也坦坦荡荡的没有删除任何。 我看到他们一起去听音乐会,去国外跨年,每周交换看一本书,写密密麻麻的书评。还有她晒出的聊天记录,他们激烈的讨论一些社会议题,有趣的称呼“对方辩友。” 甚至,我通过一些线索,从程厦的电脑里找到了他写给她的信: “宝宝,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节日,我想以这样的传统的方式来纪念。” 原来是这样啊,陷入深深热恋之中的程厦,是这样的。 慌张的、热情的、吃醋的。 而不是在我眼里的模样,温柔的、细致的、滴水不漏的。 因为偷窥的兴奋和巨大的羞耻感,我只觉得脸上发烧,穿着衣服跳入了温泉里。 我为什么会觉得他不爱她呢? 她是他的初恋,他当着我面去选择的女孩子,优秀到闪闪发光,让人连嫉恨之心都无法升起的女孩子。 我怎么会可笑到觉得这样的女孩子,会是我的……替身? 我又怎么会可笑的,觉得他爱我呢? 虽然黑漆漆的夜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还是因为难堪和羞耻想要把自己变成鸵鸟。 就在这时,门响了,程厦回来了。 “我没带手机,你帮我拿回来了吗?” “嗯,放在床头充电呢。” 他舒了口气,打开窗户走到我身边,道:“于工抢救回来了,很凶险。”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好像和于诗萱有关系。”他说:“他脱离危险之后,我就赶紧回来了……你怎么没穿泳衣?会感冒的。” 这又是程厦的一个特点,他几乎从来不八卦。 他随手拿了一件浴袍,准备给我披上,一边道:“你好不容易度个假,还是要好好玩,我准备了烟火棒,我们待会去海边放烟火,然后明天去滑雪,晚上我知道有一家特别好的餐厅,想和你一块去……” 我说:“那什么时候上床啊?” 他的话戛然而止,惊怔看着我。 我穿着湿漉漉的衣服,仰头凝视着他的眼睛,道:“你想跟我上床吗?程厦。” 这也许是,他们俩之间唯一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好可悲,我想赢过她。 浴袍滑落在地上,程厦眼神像是浓得化不开的漩涡,他看着我,深吸了一口气,道:“我可以吗?” 我想起了他对那个的女孩的珍重,连句稍微开车的话都不曾讲,可是对我,却似乎一直夹杂着欲念。 因为成人了有欲望,而我,又是一个唾手可得、不需要珍惜的对象吗? 我突然觉得无比恶心,就像目睹所崇拜的佛陀自读一样。 我躲开程厦伸过来的手,说:“我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