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天才?何为天才?
一手绝妙枪法的展示,让得所有人都是刷新了对于陈煜的认识。 年龄,终究是俗人才会在乎的东西,真正的厉害人物,是不会被年龄所累的。 陈煜没有心情去与这些人周旋解释,简单粗暴的向众人展示了自己那妙到绝颠的枪法后,一下子就是赢得了众人的心悦诚服。 军队中说来说去,最终还是要靠实力的。 陈煜的枪法一露,再没有任何人敢因陈煜当他们的教官而嘀嘀咕咕。 甚至像龚箭这种聪明些的,还巴不得陈煜当他们教官呢,只有陈煜当了教官,他们才有希望从陈煜那里学得更上一层楼的枪法。 让得众人心服口服后,接下来的事就很简单了。 他虽然是射击教官,但射击又有多少能教的呢!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句话用在枪法之上是最合适的。 要想练就神乎其神的枪法,还是的得靠自己去练,自己去悟。 而现在对陈煜来说,他连“领进门”这个工作都不用做了,这些东西他们在连队时,早就有人已经教了他们。 陈煜从不是一个勤快之人,尤其是在遇上了何志军之后,他更是深受何志军那“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训练手段的启发。 所以陈煜在和龚箭他们讲了他自己对于枪法的一些感悟,一些小技巧之后,便是将众人打发去训练了。 要想枪法好?练!! 要想枪法超过他?苦练!!! 这就是他给众人指出的明路, 简单明了,又最是正确的一条道路。 说完自己的感悟之后,陈煜就是溜了。 说溜了或许不太准确,陈煜那是去图书馆学习了。 至于众人会不会偷懒,这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 谁敢偷懒,他就敢让谁尝尝竹板炒肉的滋味。 在他这里,众人有没有人权,那得看他的心情!! 不过能来这里的,都还是有点自觉的,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 这让得陈煜一连几周下来,都没能展示展示自己的“厨艺”。 直到几周之后,终于是有人忍不住自己的欲望,悄悄咪咪的偷了下懒。 而他那一偷之后,陈煜也终于是得以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拳脚功夫。 自那之后,众人终于是知道了陈煜除了枪法外,在其他方面也不是他们能挑衅的。 直到后来在他们熬不住对陈煜的好奇,去打听了一下关于陈煜的事迹之后,他们才终于是知道了到底什么是陈煜,陈煜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自那之后,也是在再没有一人敢对陈煜布置的任务打折扣。 因为了解了陈煜的曾经后,众人便是彻底醒悟了。 他们来军校是来学习的,是为了将来保家卫国,而不是来偷奸耍滑的。 偷奸耍滑,那就是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名。 当然,让他醒悟的主要还是陈煜的拳头,而不是陈煜那些傲人的事迹。 .............. 夜晚,宿舍内尚未熄灯,上了一天课的众人依旧是身神采奕奕。 这种训练比起他们在部队上的训练来说,要轻松许多。 毕竟让他们来这里不是搞训练的,而是学习先进的军事知识的。 张立他们会那么累,完全是因为他们遇到了何志军和雷克鸣,但是整个部队上,也就只有一个何志军,一个雷克鸣而已。 “老龚,你说教官那枪法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啊!他可比我们还要小一些呢!他那枪也实在是太吓人了吧!!” 在龚箭所在的宿舍之内,几人八卦的讨论着陈煜白天枪燃火柴的事。 龚箭如今虽然还不是未来的那个红细胞指导员,但是金子在哪里都是会发光的。 国防大学在他们这一届中学生中,龚箭是绝对的实力派。 这几天的训练下来,龚箭很好的向众人展露了他的能力。 而结果就是无论是在宿舍,还是在班上,他都是赢得了很多人的认可。 听到旁边人的旁边人的话后,看着书的龚箭停了下来。 对其他事情他没有兴趣,但是对陈煜的事,他还是很有兴趣的。 白天火柴在他手中燃烧的那个画面,直到现在,他都还是历历在目。 那信手沾来的一枪,让得陈煜在他心中的地位无限拔高,就是比起范天雷,都已经差不了多少。 合上手中的书,龚箭的心思似乎渐渐飘向了白天火柴燃烧前,陈煜突然拔枪的那一幕。 沉默几秒后,龚箭的心思才是收了回来,从抽屉里取出拿出白天的那盒火柴。 当时陈煜开枪之后,他准备将火柴还给陈煜,看看着他递出去的手,陈煜却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嘴角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 “送给你了!!” 这是陈煜当时对他说的话。 他虽然不知道陈煜的那一拍和那一个笑容是怎么回事,但是陈煜在说将火柴送给他后,他的心跳的确是加速了。 他将陈煜的那句话当成了对他的鼓励。 也因为陈煜的那一笑和手中的这盒火柴,让得他在训练结束后去好好的打听了一下陈煜的事。 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却是却是吓一跳。 早在陈煜在学校扬名立万之后,学校一些消息灵通之人就将陈煜曾经干过的大事都是挖掘了出来。 而龚箭这一打听,也是正好将这些事打听了个清清楚楚。 马尔斯冠军队队长,马尔斯勇士奖获得者,单枪匹马干掉匪徒,国防大学枪王之王,亲自带领小队解决酒店劫匪.... 这一桩一桩一件件的事,随便拎一件出来,都足以让人骄傲一辈子。 而陈煜,却是将这些荣耀全都揽于一身,这让他如何不惊呢!! 在没有遇到陈煜之前,他一直都自诩天才。 能从一个普通且可以算作贫穷的家庭中走出来,参军后顺利进入狼牙,并且进入全国最好的军校学习。 他这样的经历,就算是写成一本励志小说都足够了。 他也一直都为此感到很骄傲,可是他没有想到,一个比他还年轻的人,如今达成的成就却是远超了他。 在了解陈煜的那些事迹之后,他是震惊的,同时也是饱受打击的。 他的那些成就,在陈煜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陈煜,打破了他所有的骄傲,不过他没有嫉妒陈煜。 第一,他不是一个嫉妒别人的人,第二,陈煜那样的成就很难让人嫉妒的起来。 就好比一个淘宝网店的老板,他对马老板能嫉妒的起来吗?? 不仅不会嫉妒,反而会视为偶像。 他虽然不至于将陈煜当做偶像,但心中对陈煜有所敬畏,却是难免的。 现在室友说起陈煜的事,让得他心中那好不容易才压下去的对陈煜的敬佩之情,又是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身为军人,他最不缺的就是心中的热血。 而陈煜的那些事迹,实在是难以让人不热血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