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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也不表现得自己狭量,谈笑风生地送老陈去往电梯口。外头围观的群众没看着想看的戏码,悻悻散去,唯独阮宁看出刑鸣脸色不对,送走了老陈以后仍立在电梯口不动,似在走神。 “老大……”阮宁以为刑鸣又被老陈摆了一道,上前安慰说,“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新节目咱好好弄,弄死他……” 刑鸣如梦方醒,转身就往回走:“台里有几个临时工不错,我看了他们的简历,也看了他们的作品,虽然资历欠缺,但都挺有灵气。你拿笔出来记着,我都要约来见一见……” 阮宁刚刚摸着笔,刑鸣已经一口气说了许多,节目名称、职位工种、姓名性别、时间地点……刑鸣的语速天生比别人快,除了播音主持时会刻意放缓,他平时说话,尤其是工作的时候,常常不是惜字如金,便是惜时如命。 阮宁手拿纸笔,颠颠儿地跟在刑鸣身后,一路奋笔疾书,但根本来不及记录。 “老大,等一等……” 刑鸣止住话音,转脸看着阮宁。 “老大,你能不能再重复一遍……我没记下来。” “这有什么难度?”刑鸣变了脸色,冷冷盯着阮宁的眼睛,整片工作区域的气压都随之低了。刑鸣不喜欢人浮于事,所以他的组永远是新闻中心里人最少的,但工作效率却是最高的。他自己能够做到一目十行,入耳不忘,便也以同样的标准要求手下人,但在很多人看来,这些要求便成了刁难与苛求。曾有一次,他跟一个资历颇深的新闻采编人员为加班时长呛了起来,刑鸣投机取巧,花二十分钟完成了那人一周的工作量,然后点着对方的鼻子,让对方主动辞职滚蛋。 “老大,你再说一遍,”阮宁当然也记得那件事,于是陷在尴尬与恐慌里,“这次我保证都记下来……” 刑鸣盯着阮宁看了片刻,脸色缓和一些,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跟阮宁说,你也进来。 这阵势真把阮宁吓着了,他心惊肉跳地跟在刑鸣身后,看见刑鸣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件什么东西,潇洒地一抬手,抛了过来。 阮宁反应也快,扬手接住,低头一看,竟是一只网球,球上还有费德勒的签名。 刑鸣努力令自己和蔼地笑了笑,说知道是你的偶像,一直忘记带给你。 “老大!我爱死你了!”阮宁由惧转喜,几乎当场涕零,做出一个要扑进刑鸣怀里的姿势。 “滚,我是直男。”刑鸣抬手阻止阮宁过分靠近,面上笑意倒自然不少,“你在台里的时间不短了,这次新节目也是你的机会。你虽然还没考出记者证,但我会先给你顶着,新节目的外访单元就由你出镜。多参与,多学习,参考实例是成功捷径,你考虑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在能力范围内我一定帮你,我想你总不愿意一辈子都给人当助理。” 这话说得漂亮,但其实多半也是碍于现实,眼下赞助商还没着落,节目经费有限,没钱再请新人。 但阮宁不知道,脸孔上的喜气浸润眼角眉梢,点头直如蒜捣。刑鸣勾着手指召唤阮宁靠近,伸手就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说,现在把我说的话都记下来,上点心,再记不住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阮宁记下了全部的工作内容,离开办公室前还一步三回头,不时以感激的目光瞟向刑鸣一眼。 刑鸣微笑着冲他摆了摆手,然后起身,反锁上了办公室的门。 目前他正计划着重新组建一支团队,被人落井下石挖墙脚的事儿,这辈子不想再遭遇第二次。刑鸣提醒自己收敛脾气,做个恩威并施、善解人意的领导,最不济也得记得组员的名字,熟悉他们的喜好。 他发现原来所谓领导的艺术,也不是那么难的。 当然,做个好领导不光只是脾气好,还得独有眼光,能令明珠不蒙尘,发现一些尚未被别人挖掘的人才。 有些人让阮宁去请就好,有些人还得自己三顾茅庐,亲自出马。 第14章 其实在庄蕾之前,还有一个主持人,苏清华,正是他一手创办了,奠定了明珠台至今无人超越的地位。 不同于庄蕾娓娓道来的风格,苏清华眼光毒辣,语言精妙,他的主持风格独树一帜,时而很激进,像个疯子,时而又很浪漫,像个诗人。 “总有人得替社会上的少数人发声。” 苏清华也说过这句话。 当时苏清华主管,大有一派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头,他炮轰无作为的领导,批判发瘟的社会,他主持时不与新华社统一口径,甚至公开发表违背公序良俗的观点。电视圈的同行都说从未见过这么大胆敢言的媒体人,而老陈对这档节目的评价是尽干些不着调的事儿,给老百姓添堵,给共产党添乱。 大胆敢言的结果是血淋淋的,苏清华在一次采访途中突然遭袭,一伙手持钢筋条的人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且打且追,直至他倒地不起。凶犯至今未被绳之以法,警方说是抢劫,但明珠台里一直有传言,苏清华因言获罪,惹恼了不该惹恼的人,所以才落得这个下场。 事情朝着非常邪恶的方向发展了。苏清华因脊柱受伤致下肢瘫痪,再干不了主持人这个老本行,他靠工伤补偿勉强度日,住在十几平米的老公房里,曾受他资助的几十个贫困生,只有两个偶尔回来探视一眼,别的一概杳无音信。 苏清华人虽瘫了,可一颗心却从未远离新闻媒体圈。他对明珠台这些年的变化痛心疾首,曾在自己的微博上长篇撰文,痛斥如今的明珠台已经面目全非,矛头直指新台长虞仲夜。 凭心说文章不错,字字句句透着学识与风骨,理想与情操,但这番话在更多人看来既嗔且怨,像极了一个失意者的牢骚,所以也没引起什么大波澜,只有一家而今已经倒闭的小报曾派记者采访,问他,这么牢骚满腹,是不是因为与新台长不睦? 苏清华摇头,说,这个世界变了,我和你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因为我们太念旧。 这是里发哥的台词。 刑鸣远在入行之前就认识了苏清华。彼时苏清华与刑宏同在经济日报工作,年轻英俊,意气风发,完全不似现在这般形销骨立。因为他有那么点遥远的俄罗斯血统——八分之一或者更少——他的容貌颇具洋味,头发天生微黄,及至肩膀,眉弓高隆,眼窝深陷,眼珠还带点好看的烟灰色。他比刑宏年轻几岁,他们都是理想不死的年轻人,一起写诗,玩音乐,一起跑新闻,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