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 - 耽美小说 - 与狼同眠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在一边,看起来还真的有点专业的味道,“要喝点什么吗?这里有可乐,也有果汁。”

    当然,这些饮料都是林某人平时储备的,完全将办公室当成自家了什么的,呵呵。

    “不,不用了,谢谢医生。”慌忙的摆着手,那名男同学还是很紧张。

    “这样啊……”

    点点头表示理解,林陌结果还是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瓶果汁,嗯,自己喝的。

    将嘴里的口香糖吐到纸巾里包好,林陌坐回了办公桌前的转椅上。一手勾住易拉罐的拉环,“啪嗒”一声将其拉开,他小小的喝了一口后,随后继续开口。

    “那么,跟我说说看,我可以帮你些什么?”

    “我……”躺在躺椅上,男同学眼睛有点放空的看着室内的天花板,因为看不到林陌的人,此刻的他总算慢慢的开始放松了,“我……失恋了……”

    “咳咳咳!”被嘴里的果汁猛然呛到,林陌本能的咳嗽起来,快速的从办公桌上的抽出一张纸巾,林陌一边捂着嘴,一边还拼命的在咳嗽。

    ——我去,小屁孩你现在才高一吧!早恋真的好么!?害我还以为真的有什么重要的心事需要找我咨询,白高兴一场!

    ——好吧,失恋也是件很重要的心事……

    心里无奈的叹了口气,虽然感觉有点违和,但毕竟对方也是自己的病人,林陌最终还是认真地对待起这件事来。

    总得来说,林陌其实还是很专业的。

    ……

    少年正好挑在放学的时候来找林陌的,为此,在两人谈完后,太阳已经开始下山了。林陌看了看天色,整个天幕就像被搅浑了的湖水,昏黄的可怕。无奈的叹了口气,林陌将待机中的笔记本电脑关机,快速的收拾了一下后,他拍了拍正准备离开的那名学生的肩膀。

    “现在有点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我送你回去吧。”

    “诶?!不用不用!太麻烦医生了,我自己回去没问题的!”少年受宠若惊的摆着手,完全没想到自己劳烦了对方那么长时间后,他还能对自己那么细心。

    “哈,医生什么的听起来怪别扭的,叫我陌哥吧。”揉了揉少年短短的寸发,手感有点扎人,“都聊了那么长时间了,还跟我客气什么,天色不早了,送你回家我也比较安心。”

    “谢谢……”微愣的看着林陌清秀的脸,少年的脸隐隐有点泛红,说不清究竟是害羞,还是夕阳的光线照的,“那个……我,我叫书思聪。”

    “思聪?名字不错。”将电脑包反手在背上,林陌一手插在裤袋内。抬头看看昏暗的天空,他此刻的心情很是平静。

    ——啊啊……看样子,今天跑步的计划注定是要取消了,不过偶尔这样慢慢的步行回家,感觉倒也不错啊……

    ……

    将书思聪送回家,然后回家洗澡吃饭,等林陌再次打开电脑时,已经是晚上8点后的事情了。和往常一样,林陌先是将留言区里最前面的20条评论一一回复完,随后和基友群里的基友们插科打诨。

    这一次,难得的,健忘的他竟然还记得那个脑残粉回复留言的事。只不过,与今天下午不同的是,现在的他心情平复了不少,也没有了和对方继续开吵的心情。

    原本他是打算不再理会那篇文的,毕竟自己的好心帮忙一直被人质疑,心也会累的,不过一想到那个作者还没回复留言,林陌又心痒痒了,其实他还是很想知道对方这回会说什么。

    犹豫了再三,最终还是败在了自己的好奇心上。操控着鼠标登上“幻境”小号,林陌刻意忽视自己心里的期待,假装淡定的点开了自己的发评记录。

    一连串的评论下,绿色的小字显得很是明显,林陌一点点的将40多条回复一一的看完,每看一条,心跳便快一点点,到最后,林陌已经不可控制的勾起了嘴角。

    在林陌写的40多条评论里,“陌路”每一条都很认真的回复了,不但细心的说明了自己设定的想法,并很真诚的接受了林陌的点评,甚至提出自己会找个时间好好的修改。这让林陌感觉到了作者对自己的重视。

    身为作者的他,从来都只有读者重视自己,这还是第一次,以读者的身份被别人重视,这让他感到很新鲜,也很兴奋。正因为这样,原本已经打算放弃这篇文的他,又重新产生了兴趣,甚至比起初更加的浓厚。

    ——半途而废可不是一个负责认的行为,不是吗?像我这样的好读者,是绝对不会放弃一个有上进心的作者的!【握拳】

    林陌你这个一时一样的小人。

    作者有话要说:  林陌其实就是个死傲娇,口气心非神马的要不得( ﹁ ﹁ )

    喂喂喂,你们这是什么眼神!才不是在说烂作者自己!吾辈明明是高贵冷艳!o( ̄ヘ ̄o#)

    话说你们的收藏呢!留言呢!还有专栏收藏了没有!还看着吾辈干嘛!哪暖和哪待着去!

    电脑戳

    爪机戳

    ☆、半途而废可不好

    第五章 半途而废可不好

    网文界的大神级作者,现实中的心理医生,林陌最近的日常活动中多了一项——看文,吐槽,等回复。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居然真的对那个抢了自己心仪笔名的作者产生了兴趣,甚至有了栽培的想法。

    当然,会有这个想法也与这个作者本身的能力有关。虽然这个作者写的文是林陌难以忍受的汤姆苏文,不过胜在对方的文笔不错,对于氛围的渲染,以及人物心理的刻画都很到位。

    最重要的是,从对方的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思维很活跃,简单的来说,就是脑洞开得很大,这一点对作者来说,很关键。

    一个好的作者,特别是网文作者,即使文笔欠佳,只要故事有趣,能吸引人,便能弥补文笔不好这个缺点。更何况,文笔不好的话,还可以慢慢的锻炼,但如果徒有好文笔而没有好的故事,这可就不好说了。

    新人嘛,第一次写文的话大多都会不自觉的给自家主角最好的东西,特别是年纪还小的作者,可以原谅可以原谅——by林陌

    因为有了爱才之心,林陌对那篇格外的上心。如果是以前,只要是中了自己雷点的文,他定直接弃文,头也不回。可是这一次,他却奇迹般的抓着这文不放了,不但章章看,甚至每个细节都认真的揪出,然后认真的留评,不过打分依旧是“1分”。用他的话来说,这文不写到他满意的一天,他就不打“2分”!

    这个行为持续了近两个星期,每天,林陌只要一码完字,和基友们随意的打闹几句后,就会将战场转到这篇文里。看文,纠错,留评,然后晚上8点多准时上线查看回复。

    每一次自己留言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