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 - 耽美小说 - 祸水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5

    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舅舅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舅舅,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地笑了笑:“口味都是会变的,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总是要试试的。

    “今晚回家?”秦邢忽然说,“正好新开了一家餐厅。”

    沈臻当然不会拒绝:“好啊,是中餐厅?”

    秦邢:“你林叔开的,正巧带你去尝尝。”

    林叔叫林昊,和秦邢算是发小,只是和秦邢不同,他似乎对家族产业没多大兴趣,成年以后就搬出了家里,娶了一个女医生,开了几家饭店,过着知足常乐的小日子。

    也是秦邢为数不多的朋友。

    沈臻有时候都庆幸,如果没有这样的朋友,秦邢就算得上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独居高位,所有人都盯着他的位子,都想在他身上得到好处。

    却连一个说真心话的人都没有。

    “听说小臻想接那几个烂尾盘?”秦邢忽然开口。

    沈臻老实回答:“是有这个想法,前几天和杨昌盛聊过,但是资金……”

    秦邢忽然笑了:“小臻,为什么会想接烂尾盘?”

    沈臻正襟危坐,认真道:“高速和地铁都在修,明年就能通,现在发展的本来就快,我觉得房地产在未来的十年,都会一直走上坡路,现在颓势只是一时而已。”

    前几年的金融风暴,让整个房地产行业萎靡不振,不少中小企业纷纷破产,还活着的都是些龙头,但是即便如此,他们的胆子也小了不少,要是放在几年前,这样的烂尾盘有的是人要。

    “小臻。”秦邢抛下了一个重磅炸|弹,“回去做一份企划书,要是可行,舅舅就给你资金。”

    沈臻不敢置信地轻呼一声:“舅舅。”

    秦邢忽然转身,在沈臻耳边轻声说:“就当舅舅借你的。”

    秦邢的气息喷洒在沈臻的耳廓,沈臻的耳朵动了动。

    大概是动的明显,秦邢伸手摸了摸,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宠溺:“小臻像只小猫。”

    沈臻不好意思了:“我耳朵比较敏|感。”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的耳朵都不会动,就他的会。

    小时候张妈就特别爱逗他,等他长大了才不逗。

    沈臻忽然反应过来秦邢说的话,他睁着一双眼睛看着秦邢,眼睛里就像有星星:“舅舅,你不担心我亏啊?那可不是几亿的投资,上百亿了。”

    虽然不是把全国的烂尾盘都收下来,但是本市的和临近几个城市的收下来,确实得上百亿了。

    秦邢揉揉沈臻的耳朵,双眼一直盯着沈臻的嘴唇,笑道:“如果亏了,小臻拿什么赔舅舅?”

    沈臻摇头:“不会亏的,我有信心。”

    上辈子加这辈子,能亏他就把沈字倒过来写。

    秦邢轻笑:“是吗?”

    沈臻更认真了:“舅舅,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秦邢也不争执,手还捏着沈臻的耳朵不放,笑眯眯地说:“那舅舅就祝小臻旗开得胜。”

    直到到达饭店,沈臻下车的时候还在想。

    舅舅怎么一副一点都不看好他的样子,不看好他的话为什么还要给他资金?

    舅舅心,海底针啊。

    饭店坐落在市区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商业区,但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院子,外面也没有招呼客人的服务员,颇有点大隐隐于市的意思,沈臻第一次来这样的饭店,他跟在秦邢身后,刚准备说点什么,就看见门口的盆栽后躲着一个人。

    沈臻觉得眼神,就多看了两眼,那人穿着一件蓝色飞行夹克,一条黑色牛仔裤和运动鞋,不需要细看就能发现,正是不久前才被沈臻骂回去的苏时清。

    他竟然还来找自己?

    沈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但很快明白过来,苏时清这个人是没皮没脸的,他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也不知道什么叫羞耻,为了得到好处,他可以把自己的脸皮丢在地上,随便别人踩。

    这种人就像牛皮糖,一旦沾染上了,很难甩掉。

    大概是看到沈臻跟在秦邢身后,苏时清此时并没有上前,他默默的关注着,眼中的嫉恨就快要化作实体喷涌而出,为什么他现在这么可怜,沈臻却这么潇洒?

    就因为秦越还不是秦家的当家人,就因为沈臻抱上了秦邢的大腿。

    那为什么沈臻可以,自己却不行?

    苏时清后悔极了,那天他就不该给沈臻下药,不然现在被秦邢带在身边的人应该是自己才对。

    不,或许沈臻是知道的,他只是将计就计,自己给他做了嫁衣。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难以消磨,苏时清越想越觉得就是这样。

    是沈臻利用了他!是沈臻心机深沉!

    那本来应